天同入选国内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 | 天同荣誉
发布时间:2022.12.17 19:54 作者:天同诉讼圈 来源:天同诉讼圈
 

 

 

 

2022年12月15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开展〈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的公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确认40家中介服务机构编入《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天同被编入名册,成为全国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之一,后续深圳市新受理的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将从该名册中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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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失败:深圳成为个人破产先行试验田

开放包容是深圳的独特标签,宽容失败是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保障。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性立法法规,标志着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完整的破产法规体系和科学的办理破产体系,填补了中国大陆个人破产制度的空白,成为破产制度改革的第一试验田。

《个人破产条例》全面规定了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对象、三大程序、债务人行为限制、豁免财产、免责考察、破产欺诈处理以及破产事务管理等重要内容。自《个人破产条例》于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实施,健全配套机制,帮助“诚实而不幸”债务人从债务泥潭中解脱出来,获得重生机会,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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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极致:天同拓展破产重组业务链条

天同一直以“专注、极致、创新、开放”作为核心价值观,遵循“在最擅长的领域做到最好”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提供“诉讼+仲裁+执行+破产”四位一体的全流程最佳解决方案。天同破产重组事业部作为天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庭外的债务重组、预重整、跨境破产、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及破产清算领域,为境内外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和股东、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提供差异化服务。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效果,天同已入选海南高院(一级管理人)、广东高院和南京中院管理人名册。天同承办的多宗破产重整案件被列入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或典型案例,多次跻身钱伯斯、亚洲法律概况、LEAGLBAND、Benchmark Litigation、The Legal 500 破产重组领域领先律所或顶级律所排行榜。此次入选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使天同有机会为更多的商自然人和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打通破产重组业务的全链条。天同将一如既往坚持“不求最大,但求最精、最专”的理念,遵循“在最擅长的领域做到最好”的发展战略,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