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明轩,天同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实习生
我清楚地记得,天同是我知道的第一家律所。虽然已经记不清具体知晓的渠道,但是“重新定义诉讼”“专注高端民商事争议解决”“但愿人无讼”等等充满理想主义的宣言,以及命名取自“天下大同”的这家律师事务所,很早之前就已经在我心中埋下了一颗待萌芽的种子。
今年6月,结束了研一课程后,我抱着期待、也心怀忐忑地跨越大半个中国,来到天同深圳,开启我与天同的初次正式见面。期待,自然是因为终于可以一睹这样一家传奇律所的真容;但难以避免地,在“祛魅”“幻灭”与“焦虑”盛行,将工作视作理想常是奢望的社会大环境下,我也对天同是否如想象中那么美好怀有疑虑。所幸的是,虽然我来到这里的时间还不长,但已经足以让我打消疑虑,我所看到的天同,依然保持着极致的专注,依然值得为即将踏入职场的新人所向往。
匠人精神
迈进天同深圳办公室,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面“胜诉之墙”,密密麻麻地贴满了一个个标志着胜诉案件的小盾牌,让人不禁想起坊间流传的天同“胜率传说”。天同如何保持高胜率,我想,即便从我作为实习生的视角,也可管窥一二。这要从我的“惨痛经历”说起,实习期间最令我害怕的,是带教律师乐柳姐的“连环追问”:“你写这一句在合同上有约定吗?”“法律对没有约定是怎么规定的?”“规定有没有过修改?”“应该适用修改前的还是新规?”显然,这些问题我统统没有考虑到,作为一个“差不多先生”,我常常抱有差不多就行的侥幸心理,也曾不理解对于做到完美的那份执着从何而来。直至后来,乐柳姐带着我写一篇法律问题分析,涉及的领域是我们几乎完全没有接触过的,而且当时手上还堆积着不少其他的工作,我心里自然又打起了退堂鼓,想着赶紧把这块“烫手山芋”解决了事。但是,在经历过数次修改后,她仍说:“这份文件还没有到我觉得能发出去的标准。”于是,最终这份检索耗费一个礼拜,篇幅从原来的6页拓展到19页,前后修改近10版,才终于定稿。“这份文件还没有到我觉得能发出去的标准”,这句话给了我极大的触动,我惊诧于这是怎样一种匠人精神,在面对一项难以推进的研究、肩负多线工作压力的情况下,仍不愿放松一点对文件的要求。从所里每位前辈的身上,我都能感觉到他们的匠人精神,不论案件大小、问题难易,对经手文件的要求都并非来自于外部标准,而是源于严格的自我要求。
律所是人合机构
依照商法理论,企业分为人合企业和资合企业,律师事务所虽然有别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但其人合性却远高于企业。天同无疑是将人合性贯彻到了极致,它闻名于世的,是“诉讼发烧友”园地的理念,是“天降天才乃天降,同行同志为同行”的初心,是一代代天同人共同的精神连结,因而能聚天下志于此之英才。
在天同,这种“寻找同道中人”的氛围是扑面而来的。记得在完成三个半小时的笔试后,我迫不及待地和朋友分享,“感觉心灵被试题洗涤了”,精巧的案情构思、嵌套的法律关系,让一场普通的笔试变成一堂酣畅淋漓的研讨课。在后续的面试中,包括陈律在内,几乎所有团队成员悉数到场,让我在紧张惶恐的同时,也感受到天同对于每一位慕名而来的求职者都无比重视。在充满焦虑,又机械重复的实习投递过程中,天同的专业、热爱、尊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来到天同实习的第一天上午,就目睹了坤哥和霞姐刚刚打完模拟法庭,意犹未尽、神采飞扬地对争辩的每一个点进行复盘,仿佛学校里打完辩论赛的学生,那样地朝气澎湃。我瞬间就被他们的激情感染了,原来传说中天同“三大法宝”之一的模拟法庭是存在于真实办案过程里的。很难想象,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合伙人,还能在工作中沉溺到一个具体案件中,抽丝剥茧、精雕细琢,但天同为真正的热爱者开拓了这样一片名为专业的空间。
依然令人向往
作为一个实习生,除了在工作中学习实务技能,我更是希望能在天同的各位前辈身上找到理想中未来的自己,幸运的是,我确实实现了这一愿望。天同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在这里,似乎不论多久都不会失掉来时的初心,因为脚下的路即是心之所向。回想面试时,我在反问环节提问,如果进入到天同我的工作内容是什么?陈律的回答是“就是诉讼律师的日常工作”。当时认为,这算什么答案?现在想来,这句话的背后,是对律师工作所创造价值的内心认同,是发自肺腑地、对自己能够将热爱融入职业的自豪感,此之谓“乐在其中矣”。经历与天同的近距离接触后,发现它和我最初的印象一样,依然群星荟萃,依然令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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