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李壮律师就民法典接受《辽宁日报》记者采访
发布时间:2020.05.31 08:34 来源:天同诉讼圈

  《专家解析!从出生到终老,这部民法典“罩”你一生!》

 
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
 
随着今年全国两会的召开,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认为,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典提供了从总则、民事法律主体、物权、侵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人格权等全方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解决了民事立法的碎片化现象,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典化时代。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草案,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共1260条,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进入晚年,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那么,这部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将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
 
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法典,是同一门类的各种法规经过整理、编订后,形成的系统性法律。民法典被誉为“民权保护之母”,主旨在于保护公民诸项民事权利,是保障人民私权的基本法。
 
法律是国之重器。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如果说宪法是‘万法之父’,那么民法或可称为‘万法之母’。从法律的位阶与效力看,宪法最高;但如果以法律的日常应用来衡量,民法首屈一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赵林认为,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尤其具有指标性价值。以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来调整个人的生活世界及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法律实现对社会生活的组织。
 
在赵林看来,民法典被誉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宪法”,是因为其蕴含了现代社会赖以立足的最基本要素(所有权、家庭和契约等)。在社会转型时期民法典尤其负载特殊的使命:奠定新的法律秩序、确立新的社会价值观。
 
辽宁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三级调研员王家宇认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民法典草案涵盖了社会生活、婚姻家庭、个人权益的方方面面,是与老百姓生活最近的一部法律。我们即将迎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的编纂标志着中国的法治生活、依法治国登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台阶,势必对经济社会、商业发展、国际合作产生积极长远的影响。
 
体现时代特色的“民事百科全书”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
 
杨松认为,此次编纂民法典,一方面吸收了世界法治文明的先进成果,同时也总结了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余年国家法治建设本土经验。与具有代表性的各国民法典相比,我国的民法典具有人民性、时代性、科学性的鲜明特色。无论是在编纂方式、立法理念、立法目的、体例结构还是在具体制度上,都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成就,诸如人格权独立成编、产权的平等保护、自愿紧急救助、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零容忍、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体现了我国民法制度的与时俱进,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具有中国元素的民法典样本。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壮告诉记者,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民法典草案明确回应了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很多热点问题——包括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规定禁止高利放贷;规定隐私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夫妻共债共签(事后追认、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除外)基本原则等。
 
赵林认为,就司法实践而言,民法典彰显了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和对个人价值的保护,亮点满满。他说,民法典草案创造性地将关于人格权的规定独立成编,明确隐私的定义、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设立“特别法人”、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注入“绿色”基因到总则编和相关分编中、新增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增加打印或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细化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则、设置离婚冷静期、新增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并细化各方责任……
 
用好民法典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民法典草案中充分彰显,也回应了长期困扰审判实践的一些难点、热点。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李壮认为,呼之欲出的民法典,基本解决了以往单行法律状态下的分散、混乱甚至相互矛盾的突出问题,使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在内的法律职业人的法律检索工作更加高效、快捷。在他看来,民法典草案具有可诉性,具备较强的纠纷解决功能,符合现代法治国家法律的基本特征。不仅是权利的宣言书,也是法律职业人司法实践中的直接依据,更是民事主体通过诉讼等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即将问世的民法典为我省地方立法提出新命题。“为民、利民、便民始终是地方立法的出发点。”王家宇认为,如何寻找到地方行政立法与民法基本制度和最新立法理念、立法精神的契合点,如何在行政立法过程中积极融入公平自愿、生态环保、恪守承诺以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民事基本原则,如何实现寓行政管理于便民服务之中的优化效果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运用立法智慧和科学、民主的立法机制逐一研究、逐项破解。
 
王家宇说:“只要我们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始终把为民、便民、利民的理念贯穿于地方立法等各项工作环节之中,就会使国家出台的每一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与我省实际情况有效结合,并最终转化为让老百姓满意的制度设计,打通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在审判实践中用好民法典,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人民法官的职责,更是人民法官的使命。”赵林表示。

 

编辑 : 柏岩英

记者 : 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