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晓晨

合伙人
ZOU Xiaochen
邮箱:zouxiaochen@tiantonglaw.com 工作地点:北京、上海 工作语言:中、英
个人简介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业务负责人。

 

邹晓晨律师拥有十七年以上的法律从业经验。邹晓晨律师凭借法律、计算机技术交叉学科背景,创建了行业中少有的拥有自主互联网技术力量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团队,利用数据采集、软件逆向分析、信息监控、渗透测试、诉讼常用工具类软件开发等各类技术任务,为互联网企业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2007年以来,邹晓晨律师在互联网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独到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网络安全法律纠纷、网络知识产权诉讼与争端解决。代理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流量攻击、数据库被盗、域名被盗、数据类不正当竞争、游戏外挂、软件著作权侵权、游戏著作权侵权、网络文学作品及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等。


邹晓晨律师曾为国内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代理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互联网案件。邹晓晨律师代理的案件曾多次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等,如《斗罗大陆》游戏改编权侵权案、“鬼吹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菠萝小说网”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案等。

 

邹晓晨律师代表性案例包括:

 

• “斗罗大陆”游戏改编权纠纷案:打破传统的侵权比对方法,采用文学作品与手机游戏作品多维度比对方法,一、二审均获胜诉,为企业挽回共计600万元的经济损失。本案入选2020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 全国首例有关手游结构、界面、玩法、数值相似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模拟搭建四台游戏服务器、一台SVN服务器,并提供公证书十余份,鉴定书、专家意见各一份。本案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 “鬼吹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二审法院突破商标局有关“鬼吹灯”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认定,最终判决“鬼吹灯”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具有不良影响且权益归属于企业而非作者。本案入选2019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 “菠萝小说网”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案:本案被告人利用自动化采集工具,搭建多个盗版网站上传批量采集的知名网络小说,涉及小说多达40余万部。团队利用技术优势,开发书单对比程序、盗版作品对比程序等,代理阅文集团协助有关机关对案件的办理。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0年度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 《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团队代理株式会社传奇IP,针对被告开发并在某游戏平台发布运营涉案游戏系整体抄袭“热血传奇”游戏的行为提起诉讼。

• 全国首例域名注册服务商就域名盗转事件担责案:代理原告首次通过鉴定方式确定被告域名管理平台存在缺陷、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本案对同类案件尤其涉及域名管理平台责任认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 全国首例手机游戏侵犯著作权犯罪案:带领团队对该案进行技术及法律双重分析,确认各被告人窃取权利人“游戏源代码并开发类似游戏大肆推广运营、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并对被告同时提起刑事举报与民事诉讼,最终被告人悉数获刑。本案入选2016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十大案件之一。

• 全国首例手机APP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依法对被告人未经“盛大文学”许可擅自开发“最空看书”APP及APK软件大量传播权利作品的行为展开调查并进行刑事举报,最终被告人获罪领刑。

• 上海某支付公司与天津某银行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代理上海某支付公司,成功将涉案完整的支付结算系统缩限为可单独打包和部署的无商业价值的子系统,并主张被告无权获得用户数据所有权,均获法院支持,最终挽救了原告核心业务。

• 上海某软件公司诉镇江市溢阳电气有限公司工业控制软件侵权案:代理原告上海某软件公司,一、二审均获胜诉。涉案软件对温控算法要求极高且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少有的工控单片机软件侵权案件。

• 推广链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纠纷案:代理原告分别起诉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擅自在搜狗等各大搜索引擎设置推广链接推广无关游戏。法院首次作出知名小说其保护范围可以覆盖游戏领域的裁判标准。最终法院判定搜索引擎服务商未尽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全国首例工程机械商标反向假冒案:代理徐工集团就被告擅自更换其特有商标字号、生产商铭牌以及将样品恶意展出等行为提起诉讼,最终获得法院胜诉判决。

• 国内首例外挂程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刑事案:依法对被告人未经“盛大游戏”许可擅自制作“永恒之塔”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展开调查并进行刑事举报,最终被告人获罪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