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WANG Feng
邮箱:wangfeng@tiantonglaw.com 工作地点:南京
所获奖项

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公司/商事推荐律师

 

亚洲法律事务(ALB)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

 

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争议解决领域杰出律师

 

LEGALBAND 争议解决(诉讼)领域中国顶级律师

社会职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员委员会主席


广州仲裁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个人简介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 并兼任南京办公室负责人。王峰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自2003年起从事律师工作,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


王峰律师在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诉讼及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凭借其杰出的代理业绩,多次荣膺ALB(《亚洲法律事务》)评选的“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等荣誉。自从业以来,王峰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信信托、五矿集团、中粮集团、中石油集团、大唐集团、保利集团、中铁十六局、中国建筑、万达集团、万科地产、恒大地产、富力地产、珠江地产、合生创展、王府井百货、北京城建、北京住总、沙钢集团、厦门建发、厦门象屿、渤海钢铁、上海城开、苏中建设、浙江物产、时代集团、云南能投集团、浙江广厦、上海月星家居等大型金融机构、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集团。


2011年,王峰律师代理的深圳福星公司与深圳富山宝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最高法院二审案、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与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代位权纠纷最高法院再审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选登作为典型案例。


2014年,王峰律师作为课题组负责人,完成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范》课题的调研。